泸州至永川(川渝界)高速公路项目SBYS标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1.1招标条件
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泸州至永川(川渝界)高速公路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泸州至永川(川渝界)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9﹞492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川交许可建﹝2020﹞95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泸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四川泸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泸州至永川(川渝界)高速公路项目SBYS标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泸县牛滩镇建设村G76厦蓉高速,设牛滩枢纽互通与G76夏蓉高速公路连接,途经得胜、宋观、奇峰、玄滩、玉龙湖、止于毗卢镇下林村川渝交界处,接在建的泸永高速重庆段,路线全长42.372公里。主要工程:桥梁3662.75米/23座(包含互通区主线桥);涵洞及通道149道;天桥23座。互通7处,分别为:牛滩(枢纽)互通、得胜互通、玉蟾山互通、宋观场互通、中和(枢纽)互通、玄滩互通、玉龙湖互通;服务区(玉龙湖服务区)1个;全线共占用土地5104亩,批复概算投资为52.266亿元。
同步建设互通式立交连接线3处,标准为二级公路,长度约7.029公里。
1.2.2 技术标准:泸州至永川(川渝界)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1.2.3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泸州至永川(川渝界)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于2020年3月编制完成,四川省水利厅于2020年3月18日以《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泸州至永川(川渝界)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川水函〔2020〕269号)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后续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发生变更,以最终变更的报告书及其批复为准。
1.2.4 责任范围: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405.32公顷。工程土石方总挖方710.72万立方米(含剥离表土35.69万立方米),填方589.96万立方米(含表土回覆35.69万立方米),弃方186.80万立方米,规划19处弃渣场。具体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本工程所在区域属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告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1.2.5 竞争性谈判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竞争性谈判范围为泸州至永川(川渝界)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建设区域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含变更)技术咨询服务。具体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以实际发生的为准,共划分为SBYS一个标段。
1.2.6 工作内容:投标人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泸州至永川(川渝界)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本项目水土保持变更方案及相关批复要求为依据,开展并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为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等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结合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变更方案及有关批复文件,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方案,梳理本项目水保设计、水保施工、水保监理、水保监测的工作要点和要求,明确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的标准和条件,给本项目水保设施验收提供指导依据。
(2)开展本项目水土保持现状调查,协助确定水土保持设施整改方案:结合水土保持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和经招标人确认的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方案,查阅项目水保设计资料,审查各参建方资料,调查项目水保保持设施落实现状,形成水土保持现状自查情况报告,从设计到施工、监理、监测,从资料到现场,对照水保验收标准及条件进行现场水保设施、水保资料等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工作评价,梳理水土保持验收存在的问题清单,对工程项目现场实际实施情况与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不一致时,结合现实情况,向招标人提供问题整改建议方案,并负责完成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报批工作。
(3)检查项目水保自主验收条件,协助招标人落实水保验收准备工作:协助招标人组织检查本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条件完备性情况,协助招标人检查各参建单位水土保持验收资料准备情况并给予指导,负责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协助招标人整理其他验收资料;协助招标人收集整理和检查水保监测单位编制的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其他验收需要的资料。
(4)协助招标人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各阶段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聘请相关专家或机构,依法依规及依标准、依程序组织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工作,并指导招标人编写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工作总结报告等验收材料;参加并配合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含相应评估机构)的各阶段验收工作,确保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审查。
(5)协助招标人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公开和报备工作:协助招标人整理水土保持验收依法公示资料,指导招标人落实验收信息公开工作;协助招标人对公众反应的主要问题和意见给出及时处理方案和回应意见;协助招标人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协助招标人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工作,并跟踪报备进展情况。
(6)对项目竣工验收前的水保自主验收报备后发现问题整改、管理养护等方面提供水保设施验收的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1.2.7 服务期:自服务合同文件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备通过之日止。
1.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3.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2 业绩要求:近5年(2017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2个水土保持报告书由省级及以上水利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注:根据环保部行业标准(HJ/T394-2007),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指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港口和航运,管道运输等建设项目。
1.3.3 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1.3.4 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资格审查条件)。
1.3.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价法。
1.3.6关联关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投标人与本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承包人、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和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存在第1.3.6条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施工总承包单位: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承担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于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泸永高速公路公司(四川泸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合同处领取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的方式。
1.4.2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无须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1.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5.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5.2响应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上午9:30~10: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标文件以现场递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泸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泸永高速公路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响应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竞争性谈判,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竞争性谈判结果。
1.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四川泸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www.sclygs.net)网站上发布。
1.7监督部门:四川泸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处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泸永高速公路公司
电 话:028-6121709
邮政编码:610041
1.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泸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泸永高速公路公司
邮政编码:646100
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 :13880669036
传真 :0830-6121999
四川泸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20日